《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4月8日发布,7月1日执行。
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要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018版
江苏医保共涉及2829 个(含国家谈判药品 36 个)药品。其中,西药1494 个, 中成药1335 个(含民族药 97 个);594个甲类医保药品,其余为乙类医保药品。
但 是
这2235个乙类医保药品却被区别对待。
各统筹地区对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要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制定药品目录用药管理规定;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
重点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行为,应明确违规处罚措施;
发挥药师作用,激励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医保支付杠杆,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进行临床使用限控,江苏并非首家。
上述政策的出现
意味着对曾经销售量极高,临床万能适用的辅助用药限控,将从卫生系统的行政命令,药占比考核,转移为更加直接的医保支付调控。
相信,随着机构改革推进,央地医保局陆续组建,一度被称为“神药”的辅助用药,将面临生存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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