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参保对象:
已参加宁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需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
参保时间:
2018年3月30日-4月24日
保障期限:
5月1日—次年4月30日,一个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
保障价格:
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
①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
②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
一个保障期限内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参保对象:
宁波市区(不包括余姚、慈溪、宁海、象山、下同),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包括居民医保和新农保)。
参保时间:
2018年3月30日-4月24日
保障期限:
5月1日—次年4月30日,一个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
保障价格:
缴费标准为13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因特殊原因漏保的,当年5月份为补保期。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不包括家庭病床),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
①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45%(连续参保)或4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
②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
一个保障期限内,住院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可累计计算,保障期满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海曙区望京路238号
电话:87071491 87362144
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核对
2018 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核对工作也开始了,请企业退休人员(务必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社区来办理。
认证办理时间:
2018年4月1日6月30 日。
南都社区地址:
云霞路81号(茶花园后门)
南都社区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早上 7: 30 ——18:00
(11:30——13: 30 有人值班)
节假日中午 早上 8: 30 ——17:00
( 11:30——13: 30 无人值班)